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01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于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中明订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一、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达董事席次 三分之一。
 二、 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 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
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 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一、 营运判断能力。
 二、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三、 经营管理能力。
 四、 危机处理能力。
 五、 产业知识。
 六、 国际市场观。
 七、 领导能力。
 八、 决策能力。

有关本公司董事多元信息,请参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落实情形」

02

智慧财产管理

为强化产业领导地位并维护得之不易的先进技术成果,本公司拟定结合公司营运目标与研发资源的智能财产策略,建立一套藉由知识产权来创造公司价值的运作模式,不仅保护公司营运自由,另一方面亦可强化竞争优势,并可援引用来帮助企业获利,包含但不限于专利、营业秘密、商标、著作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专利管理】

本公司的专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营运自由度维持、专利产品化及产品专利化等,透过评审机制、奖励制度、倡导教育及人才培训等执行层面的落实,保护公司研发成果及技术领先地位。

本公司为建构坚实的知识产权组合,对内,公司设计多元鼓励创新机制,持续激励员工提出发明申请;同时建立系统化的专利智权管理制度,辅以分级审查的评鉴流程,兼顾员工专利申请的数量与质量。

对外,则与本地及国外主要市场所在地的专利主管机关进行密切联系与技术交流,协助专利审查员更加了解本公司的技术内容,以提升审查效率并取得高质量专利保护。

 

【营业秘密保护】

营业秘密攸关公司技术领先、制造卓越、客户信赖等竞争优势,不仅是着眼于特定智慧资产的保护。为全面有效地管理营业秘密创新,本公司建立「营业秘密创新注册系统」,记录并整合运用具有公司竞争优势的营业秘密

 

【争议处理】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本公司无法取得或维持特定的技术或智财的授权或未能防止本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害,且因此发生相关侵权诉讼时,可能:

1.导致本公司无法制造特定产品、销售特定服务,或使用特定技术

2.减弱本公司对因侵害本公司知识产权而获益的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因此将减少公司产生营收之机会。

对此本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以尽量减少因知识产权的主张与诉讼而导致股东权益的可能损失。这些措施可能包括:策略性地取得必要授权、对于公司的技术及业务实时取得防御性及/或具备攻击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积极抵御浮滥的专利诉讼。

 

【执行情形】

本公司2024年智慧财产管理执行情形已于1131111日第八届第14次董事会进行报告,并针对董事之建议提出改善措施。

本公司自公司成立起即积极推动智慧财产管理,近年来主要执行情形如下:

2022 年建立「营业秘密创新注册系统」。

2023 年取得「国家产业创新奖-绩优创新企业」。

2023 年取得「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产业专利分析与布局竞赛银牌-先进半导体光阻」。

2024 年加入「工业总会知识产权委员会」。

2024 年结合「Gen AI建置知识管理系统」。

2024 年参加「营业秘密永续智慧管理同学会」。

 

目前取得智财清单与成果如下:

1. 专利:截至2024 年底,公司于全球专利申请总数已累积近200件,于全球专利获准总数已累积超过120 件。在专利质量上,公司的专利获准率高达90%

2. 营业秘密:营业秘密注册数量超过500 件。

03

诚信经营管理

【政策与承诺】

  • 「真诚、信任、服务、创新」为新应材公司的核心价值与企业文化,这些核心价值正是本公司诚信经营政策的具体体现。诚信正直是公司经营理念之首,我们致力于在每一个层面中贯彻这些价值。

 

 

  • 本公司制订之诚信经营政策,具体规范公司所有利害关系人有关诚信行为之标准,禁止行贿及收贿、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献金、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与第三人有不正当往来关系等较高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营业活动,以杜绝公司不诚信情事之发生;明定「违反道德行为与诚信经营检举办法」及「员工申诉处理办法」,经查违反属实者,依公司规定给予惩处。

 

【落实诚信经营】

  • 本公司已评估往来对象之诚信纪录,签订之契约中明订诚信行为条款,如涉及不诚信行为,本公司得随时终止或解除契约之条款。

 

  • 本公司由行政管理处与法务智权室推动诚信经营,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于113327日董事会通过「诚信经营守则修订案」,由诚信经营室担任诚信经营专责单位,由行政管理处主管为召集人,法务智权室主管为副召集人,由公共事务人员及法务人员组成,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之运作。包括诚信经营政策的倡导,举办有关诚信经营议题之教育训练,并依本公司违反道德行为与诚信经营检举办法,受理及查核相关检举案件等,严禁不诚信或违反法令之行为,并应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其诚信经营政策与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及监督执行情形。

 

  • 本公司已制定防止利益冲突之政策,据以鉴别、监督并管理利益冲突所可能导致不诚信行为之风险,并提供适当管道供董事与经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会之利害关系人主动说明其与公司有无潜在之利益冲突。

 

【防止利益冲突之管理措施】

  • 本公司为使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及相当等级者、副总经理及相当等级者、财务部门主管、会计部门主管、以及其他有为公司管理事务及签名权利之人)之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并使公司之利害关系人更加了解公司道德标准,爰订定本准则,以资遵循。并应于公司网站、年报、公开说明书及公开信息观测站揭露其所订定之,修正时亦同。

 

【内线交易与利益冲突防范措施】

  • 本公司订有「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以保障投资人及维护公司权益。公司每月定期通知防范内线交易提醒,112年起将诚信经营相关之教育训练纳入新进人员或特定职务之必修课程,包含防范内线交易、专有秘密分级管理制度及专利与揭露书基础等,参加者共计1930人次,受训时数合计703小时。

 

【吹哨者制度/申诉机制】

  • 本公司订有「违反道德行为与诚信经营检举办法」并明订检举信箱,鼓励内部员工及外部客户、厂商,反映意见及检举不诚信行为。举报信箱由诚信经营室受理,于接获检举后厘清检举意旨及具体事证,认确有违反法律或不道德、不诚信之虞者,应检附事证报请管理阶层处理。

 

  • 本公司严格遵守检举人身份及检举内容保密原则,承诺保护检举人不因检举而遭不当之处置,承办检举案件之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密检举人之身分及检举事项内容,同时设有「员工申诉处理办法」,经查违反属实者,应视情节轻重将调查结果送奖惩委员会依公司规定予以惩戒处分。本公司除了诚信经营室外,并设置性骚扰申诉委员会,以充实内部的调查管理机关及举报管道。

 

检举管道

检举信箱:whistle@aem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