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股东常会公告(延期举办)
110度股东常会延期至110年7月26日举办,相关公告请参阅:https://www.ecsc.com.tw/about/138
为因应COVID-19疫情提升及疫情警戒标准至二级,依据 109 年 4 月 20 日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金管证交字第10903618021号函)及同日臺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因应防疫召开股东会之作业指引」之规定,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110年股东常会防疫措施如下:
(一)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欲出席股东会现场,贵股东应全程配戴口罩,并配合量测体温。倘股东未配戴口罩,或经连续量测二次体温有发烧达额温摄氏37.5度者,禁止股东进入股东会会厂。
(二) 为配合疫情警戒至第二级相关措施,本会场以100人内为限。
(三) 本公司如因疫情影响,而须变更股东会开会地点,届时将于我司官方网站:「http://www.ecsc.com.tw/」公告。
上述防疫作业,将配合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及臺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之「因应防疫召开股东会之作业指引」滚动调整,敬请股东留意最新公告内容之规定。
主 旨:公告召开本公司110年股东常会
依 据:依公司法规定及本公司110年04月13日董事会决议办理。
公告事项: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110年股东常会。
【一】开会时间:民国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整。
【二】开会地点:桃园市龙潭区渴望路428号2楼(渴望会馆2楼)。
【三】召开事由:
报告事项:
109年度营业报告。
109年监察人审查决算表册报告。
109年员工酬劳及董监酬劳分派情形报告。
承认事项:
承认109年度之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承认109年度盈余分配案。
选举事项:
补选董事案。
讨论事项:
拟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临时动议:
【四】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条规定,自民国110年05月02日起至民国110年05月31日止,停止股票过户,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办理过户者,敬请于民国110年04月29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前,驾临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100台北市忠孝东路二段95号1楼】办理过户手续,邮寄过户者以邮戳为凭。
【五】凡有意行使提案权股东,务请留意下述提案受理注意事项,并依公司法规定办理。
【六】提案受理注意事项:
受理期间:民国110年04月15日至民国110年04月26日止。
受理处所名称: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处所地址:325桃园市龙潭区新和路455号。
受理处所电话:(03)407-2100。
受理处所及单位: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 财会处。
【七】开会通知书及委託书于开会前二十日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洽询补发【洽询电话:(02)3393-0898】。
【八】除分函各股东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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