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Sep 16,2021
受理110年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公告內容: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規定暨本公司110年9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開會日期:
臨時會 民國110年10月28日
提名股東資格: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
3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不符合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
民國110年9月13日至110年9月22日止
提名受理處所:
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新和路455號,電話:(03)407-2100)。
應檢附資料:
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提名人持股證明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提供在職證明書影本或離職證明書影本、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擔任獨立董事,應先取得學校核准文件、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證明書影本一份、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履歷表、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正本、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聲明書正本及持股資料、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下載附件:
新應材獨立董事提名應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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