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Sep 16,2021

110年第一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相关事宜

一、本公司经110090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发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总额新台币50,000,000元,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00901日证柜新字第1100009662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条第2项规定,将增资发行新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营事业如下:

   F119010电子材料批发业。

   C802990其他化学制品制造业。

   ZZ99999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原定股份总数及每股金额:

   本公司额定资本总额1,000,000,000元,分为100,000,000股,每股面额10元,分次发行。实收资本总额748,278,65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74,827,865股,每股面额10元,均为记名式普通股。

 (本公司所在地:桃园市龙潭区新和路455号。

 (本公司设董事五人,监察人三人,任期均为三年,连选得连任。

 (订立章程之年、月、日:()董事、监察人人数及任期:

   本公司章程订立于92915日,最新修订于1050818日。

 (公告方法:登载于公开资讯观测站。

 (发行新股总额、每股金额及其他发行条件:

   1. 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0/09/09

   2. 发行股数:5,000,000

   3. 每股面额:新台币10

   4. 发行总金额:50,000,000

   5. 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88

   6. 员工认购股数: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增资发行新股15%,计750,000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7. 原股东认购比例(另请说明每仟股暂定得认购股数)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总数之85%,计4,250,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率认购,每仟股可认购56.7970234股。

   8. 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不适用。

   9. 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认购。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若有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员工或股东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拼凑之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0. 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已发行股份之权利义务相同。

 (增资后股份总收及金额:

   本次增资后实收资本总额为新台币798,278,650元,发行股份总数79,827,865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增资计画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十一与代收价款及存储专户行库订约日期: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1. 委託代收款项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2. 委託存储款项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十二股票签证机构:不适用。

 (十三股款缴款日期:

   1. 原股东及员工缴款期间:自1101013日至1101115日止。

   2.  特定人认股缴款日期:1101116日至1101122日。

 

 (十四) 订于110年10月03日为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依「公司法」第165条规定,自1100929日起至1101003日止停止股票过户登记,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办理过户之股东,请于民国1100928日下午430分前亲临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东路二段951楼,电话:(02)3393-0898)办理过户手续,挂号邮寄者以1100928(最后过户日)邮戳日期为凭。

 

 

 (十五本公司公开说明书请上网至公开资讯观测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询。

 (十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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