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May 29,2025

114年股东常会公告

一、本公司订于114618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整,假桃园市龙潭区渴望路428号(渴望会馆会议室)举行114年股东常会(受理股东报到时间为上午九时三十分,报到地点同开会地点),会议内容如下:

 

(一)报告事项:
(1) 113
年度营业报告。
(2)
审计委员会审查113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 113
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派情况报告。
(4) 113
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况报告。
(5)
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
(6)
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报告。

 

(二)承认事项:
(1) 113
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 113
年度盈余分配表案。

(三)讨论事项:
(1)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置资产处理程序》案。
(3)
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四)临时动议:

二、股利分配主要内容:
现金股利:每股配发现金6.0元。

三、检奉贵股东出席签到卡及委托书一份,如决定亲自出席,请于出席签到卡上签名或盖章后,于会议当日携往会场报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请于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亲自填妥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字号及地址后,于股东会五日前寄(送)达本公司股务代理人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2951楼),俾利办理出席报到。

四、本次股东会如有股东征求委托书,本公司将于股东常会30日/股东临时会15日前制作征求人征求资料汇总册并揭露于证基会网站,投资人如欲查询,可直接登录(网址:https://free.sfi.org.tw)至委托书公告资料免费查询系统

五、依公司法第172条、证券交易法第26-1条、第43-6条暨相关法令规定,股东会议案主要内容可详阅公开信息观测站(网址:https://mops.twse.com.tw)。

六、依《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第13-1条办理,本公司委托书之统计验证机构为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七、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为114517日至114615日止,请径自登录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e服务网页,依相关说明投票(网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八、纪念品:7-ELEVEN商品卡50元,股东如欲领取纪念品,请参阅第五联纪念品领取须知。

 

此致
贵股东

 

新应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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